热价上涨要先过成本监审关

作者:李季平2008-09-2417:42:40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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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价上涨要先过成本监审关

据北京市市政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已完成供暖价格测算和评估,酝酿提高供暖价格,燃煤供暖成本为3006元每平米(京华时报924)。

我看了这一报道后,最直接的疑惑是:30.06元每平米的供暖成本是怎样测算的?是通过什么途径测算的?根据报道,这一数据测算依据来自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燃煤按照每吨750元价格计算,二是热电供热企业的亏损情况和亏损金额,三是居民对热价的实际承受力。另据公开数据显示,北京市城市居民冬季取暖热价目前为每平米16---25元之间,如果按照新的测算价格,每平米涨价在5元至14元之间,涨价的幅度比较大。

我感到,凡是企业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这样的经营目标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你这样的测算方式是否公正、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从北京市市政管委测算渠道来看,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经营成本,而这些成本不能仅靠企业来提供数据,必须按照规定,经过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才算符合规定程序。可遗憾的是,在报道中,有关部门并没有公布这一细节。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去进行听证,既不符合相关政策,也有违社会公平。每到冬季,我国北方多数城镇居民都需要用热取暖,涉及数亿人群,热价的调整,无疑会引起这部分群体的格外关注。更因为我国的供热企业,无论是热电联产还是单一的供热,多属于垄断经营,热价上涨,需要规范的程序,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2007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热价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热价的构成:由成本、税金、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利润率按3%计算。该《办法》还有一项重要的规定是,供热成本需要由价格主管部门经过成本监审以后来核定,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公正。

而在现实生活中,每当遇到类似供热价格这样涉及垄断行业价格调整时,即使举行听证会,相关部门很少向公众提供出国家规定程序的各种数据,就拿供热成本来说,我国不少城市的供热体系都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国家供热价格成本构成管理办法要求,在确定供热成本时,热电联供企业应当将供电和供热的成本分开计算。这样的监督要有专门机构完成,一般公众是做不到的,而管理部门却很少向社会发布热电企业对供热成本是否与供电分摊以及如何分摊等具体数据,仅仅是提供一种或几种涨价幅度供公众选择,其结果是,怎么涨、涨的幅度有多大等,多是糊涂账。

热价调整糊涂账的另一个表现是:作为热电业自身的管理是否到位?其管理机制在盈利与亏损时有什么不同?尤其在亏损面前,企业自身消化了多少亏损因素?就以社会舆论比较关注的热电企业高工资、多福利等方面的问题而言,无论是行业协会,还是企业本身,从来没有向社会公布过具体细节,或回应社会舆论对此热点问题的关注。这种情况,与热电行业有着利益关联的各种协会,从不触及,而维护用户利益的、介于政府与企业的第三方民间组织目前还比较缺乏。因此,公众对于价格调整往往是被动、无奈的接受。

还有,从热价成本构成看,可以说煤炭业目前已成为中国第一位的暴利行业。据CCTV《经济半小时》92报道:在山西的一些私营煤矿,仅按照坑口价格计算,每吨煤的利润就有200---300%,有不少私营煤矿一天的利润就高达上百万元。煤矿与热电厂,一个供方,一个需方,一个长期暴利,一个全面亏损。这样的现状,难道不值得有关部门认真从资源管理、价格体制等方面认真思考吗?为什么只要热电业一出现亏损,首先想到的就是对用户涨价?这样的思维逻辑何时才能改变呢?

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是一项政策性特别具体的公共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怎么调整、依据是什么?热电行业的亏损是怎么核算出来的?在总的亏损数额中,企业自身消化多少,国家补贴占多大比例,通过涨价又能弥补多少?等等,都应当靠数据说话,要经过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向社会公布,使涨价涨的明明白白。

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尽管舆论一再声称热电行业全行业亏损,并且有的连续几年严重亏损,可为什么不见有此类企业关闭破产呢?从这个角度看,避免热价调整成为一笔糊涂账,要先过成本监审这一关,更有其现实意义。

作者:李季平 邮箱:qsdd-2008@163.com

本文作者:李季平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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