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企亏损用户买单的惯例能否改一改
最近几天,关于新一轮电价上涨的消息备受社会关注。《华夏时报》
国家电网公司前9个月亏损160多亿元,这一点表面看似乎是电价上涨的重要原因,可是从企业经营的一般逻辑分析,要扭转亏损局面,需要多方面努力,包括加强管理、企业高管、员工减薪、裁员增效等,像企业亏损、用户买单的扭亏方式,只能是缺少竞争意识和氛围的垄断行业采用的最直接、最霸道、用户最无奈、最不满的行为。
但恰恰是这种扭转企业亏损的行为,长期以来成为电力行业的惯用手法:企业效益低了,电价上涨;企业亏损了,仍然是电价上涨。而被媒体一再报道的高工资、高福利,“连抄表工的年薪都超过10万元”的电力行业,在企业亏损面前,从来没有看到过高管降薪、员工减薪的做法,更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过电力企业是如何通过加强管理,内部挖潜,减少浪费从而减少亏损的报道。
实际上,电力行业亏损,企业上游“市场煤”与产品销售终端“计划电”的价格矛盾,只是微观层面的,从宏观方面分析,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开工不足,电力消费下降,也是重要原因。如果将这一因素也作为电价上涨的理由,是很难服众的,因为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企业用电量增加,这一因素会发生变化,而电价上涨后却是很难再下降的;
另外,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2008年我国南方所遭遇的冰冻灾害、我国举办奥运会等原因增加的电网工程建设费用,也要有用户买单,也要通过电价上涨解决?这一点,从企业与用户的逻辑关系方面,似乎很难说得通。因为无论是冰雪灾害还是奥运会,电力企业做好保障工作,既是国有企业的本分,又是政治责任,这方面的所有投入,应当与企业经营整体状况一并结算,有什么理由将此两项开支专门结算,通过电价上涨解决呢?
退一步说,如果这样的理由成立的话,那么,上涨后的电价,到什么时候就将这两项专项支出补平了?补平以后,电价还会下降吗?如果不下降,那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维持涨价后的电价呢?
电力产品价格属于公共产品,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其价格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应当由物价审计等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确定,不能由与涨价后利益直接相关的电力企业自话自说,政府主管部门有必要改一改电企亏损用户买单的惯性思维,使每一次价格变动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变动结果更加令公众信服。
作者:李季平 邮箱:qsdd-2008@163.com 电话:13932141625 本文原载《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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