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明是政府建房自肥 怎么就成了“团购”
陕西省咸阳市以每平方米2800元价格卖给公务员2600多套房子,而目前此地段房价在每平米3100—3300元左右,此举引来市民争议。市民认为这是照顾公务员的“专供”房,而政府解释是为解决公务员住房,统一购买的“团购”房(《华商报》12月20日)。
什么是“团购”房?顾名思义,是团体购买已经成为商品的现房。如果咸阳市政府有关部门是为了解决公务员住房困难,“团购”了属于商品房的“现房”,也许市民还能够理解,但是,这次并非是一般意义的“团购”,据当地媒体报道,专供公务员住房的咸阳市渭滨苑小区,占地227亩,建筑总面积48,42万平米,总投资10,14亿元,住宅建设面积37,14万平米,2600套住房,主力户型为198平米和154平米,小区内幼儿园、医疗服务、休闲娱乐配套设施齐全,今年10月22日举行奠基仪式时,多名市领导参加,名称为“市直机关职工住宅工程”项目。这样明明白白以市政府名义建设的市直机关住宅工程,怎么能说成是“团购”呢?如果非要与单位联系在一起,也是“团建房”,不应成为“团购房”。
为什么在媒体对该项目曝光以后,政府有关人员一再声称“团购”而不愿承认事实存在的建设“市直机关住宅工程项目”?原因在于“团购”属于为降低商品价格而采取的集中购买行为,而建设“市直机关住宅工程”则属于明显违规。众所周知,自我国10多年前实施房改政策以来,政府公务员也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通过市场方式解决住房问题。2006年8月,建设部、监察部、国土部三部门还专门下发文件,明令禁止党政机关利用权力和影响为职工建房以及为职工谋取住房方面利益。以此对照,咸阳市政府明显违规。退一步讲,咸阳市有关部门对媒体称,此次“团购”是解决复转军人、刚毕业参加工作大学生等群体既不属于经济适用房也不属于廉租房对象住房困难问题。但是,在该小区2600套住房中,属于主力套型的198平米和154平米的大套型住房,是供应给这些住房困难群的的吗?
还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国的住宅项目性质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从供地方式到各项税费基金配套费用,都有比较大的政策优惠,房价成本相对较低;而商品房则大不相同,项目供地建设施工等需要公开招投标,其结果要在媒体公布,商品房的各种税费也没有优惠,所以房价成本相对要高得多。哪么,咸阳市这次从立项就定义为“市直机关职工住宅项目”的“渭滨苑小区”,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呢?将其定义为保障房,明显不符合规定;如果定义为商品房,有关部门有什么理由从一开始就将其供应对象确定为公务员呢?在该项目性质如此模糊的语境下,当地媒体没有公布过招投标信息,其供地方式是否公开出让?相关税费政府基金是否违规得到优惠等,政府没有公布过相关细节,公众对其背后暗箱操作的疑虑难以消除。
市场同地段每平米需要3100元到3300元的住房价格,专门面向政府公务员的小区住房价格每平米仅2800元,按照一套150平米住房计算,只因为是公务员身份,即可节省四五万元,这不是以政府权力和影响谋取住房方面利益是什么?然而,这样的牟利方式,仅仅是公开的,显性的;在一个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面前,当政府有关部门人员既是政策执行者又是项目受益者的时候,公众有理由怀疑还有多少隐性的利益或者腐败行为没有暴露出来,如此明显的违规项目,是如何从立项审批到土地供应以及限定出售对象等环节一路绿灯通过的?
住房问题,无论在大城市还是像咸阳这样的中等城市,都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在众目睽睽之下,咸阳市政府如此利用公权力自费,大张旗鼓的违规操作,建设面向公务员定向供应的楼盘,降低政府信誉,其决策部门理应受到责任追究,并为此付出必要代价。
作者:李季平 邮箱:qsdd-2008@163.com